“得其大者可以兼其小”,习近平为何钟爱这款“辩证法”?******
(近观中国)“得其大者可以兼其小”,习近平为何钟爱这款“辩证法”?
中新社北京9月20日电 题:“得其大者可以兼其小”,习近平为何钟爱这款“辩证法”?
作者 钟三屏
“得其大者可以兼其小”,在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西班牙语专家安永眼里,这是习近平引用古文经典讲道理的一个代表性例子。他对中国领导人善于用典印象深刻,因为在当今西班牙政坛这并不常见。
但这句“表述古雅、颇具美感”的中式古语,着实难住了这位自称为“语言工匠”、有近20年政治文献翻译经验的西班牙人。他在字典和同事的助力下“花了一个星期来理解”。
这句古语的出处和释义,对诸多中国读者来说也未必熟悉,更别说文化背景迥异的外国朋友了。
这句话是宋代大家欧阳修研究《易经》的心得。《易经》构建了一个玄妙复杂的东方式辩证法世界,被视为中华文化的重要源头之一。
欧阳修认为,学习《易经》要先懂得其基本的道理和原理(即“大”),才能对具体卦象(即“小”)予以分析,否则就会陷入庞杂巨细之中。后人一般以此比喻做事要看“大势”、从大处着眼。
这句“高冷”的古语在今日中国社会“出圈”,和中国最高领导人习近平的引用不无关系。
2015年9月,对美国进行国事访问前夕,习近平在接受《华尔街日报》书面采访时引用“得其大者可以兼其小”,强调中美关系要看大局、谋合作,而不能只盯着分歧。
“政治家引用这句话,是希望用辩证法来指导人们什么事情是重要的”,安永分享他的观察,并认为这句古语适用所有国与国关系。
习近平曾指出,中美关系不是一道是否搞好的选择题,而是一道如何搞好的必答题。如何搞好?从习近平呼吁中美两国“向前看、往前走”“关键是管控好分歧”,外界从中领略到得“大”兼“小”、寻求最大公约数的东方智慧。
如何把这一东方智慧传递给西语读者?安永发现,这句中式古语在西语语境下也有对应的俗语:一种是否定式,no hay que andarse por las ramas(不要舍本逐末),另一种是肯定式,hay que ir directo al grano(抓住主干)。
结合上下文等因素,安永最后采用了hay que ir a los más importantes(要从最重要的方面入手)的译法。
他由此还发现了中文和西语之间一个“有趣的不同点”:中文很多概念以对偶对仗的形式出现,很多词语由两个反义字组成,例如是非、曲直、对错、远近,或一件事“正”“反”对照着说。而对应的西语翻译会使用省译或合译的方法只突出表达“正”或“反”的一面。明代大儒方孝孺所著《家人箴》中的“适己而忘人者,人之所弃;克己而立人者,众之所戴”,西语可译为La gente se aleja de los que piensan solo en sí mismos y apoya a quienes se desviven por los demás,也印证了这一点。
中国不少古文经典涉及哲学层面的思考,具有广泛适用性,可以运用于不同的场景。
2013年5月,习近平在给北京大学的同学们回信时也引用过“得其大者可以兼其小”,以此告诉中国的年轻人,“只有把人生理想融入国家和民族的事业中,才能最终成就一番事业”。
面对“人生方程式”,习近平同样运用得“大”兼“小”的辩证法来求解:超越一己得失,放眼天下,为家国计。正所谓“小我”融入“大我”,“大我”成就“小我”。
安永认为,这是中国领导人想鼓励民众一同发展和守护自己的国家。这类“不计个人得失,捍卫国家荣誉”的话语在西方国家并不鲜见,将个人理想和民族理想互融的理念同样能引发西方人的共鸣。
得“大”兼“小”,不仅是习近平对中国年轻人的期许,也折射出他对自己的要求。他曾用“我将无我,不负人民”这八个字概括自己的人生态度——愿意做到一个“无我”的状态,为中国的发展奉献自己。
安永说,这表明,中国领导人认为要说服民众,自己就必须首先成为大家的头号榜样。
不管是国际关系层面,还是人生命题层面,习近平推崇得“大”兼“小”的智慧,就是要察观大势,认清根本,保持大格局,顺应大方向,在“得其大”的过程中逐步地实现“兼其小”,最终达到圆满和谐——这正是中国思想的精髓要义。(完)(图片来源:中新社、中新网)
中外专家建言平台经济反垄断 吁规范“市场守门人”******
(经济观察)中外专家建言平台经济反垄断 吁规范“市场守门人”
中新社北京12月21日电 (记者 王恩博)随着平台经济在全球范围内崛起,由此滋生的一些平台垄断行为侵害消费者利益、影响公平竞争,也引起各方警惕。
近日在北京举行的一场学术研讨沙龙上,多位中外专家表示,数字经济为大众生活带来了巨大便利,各国监管机构对其发展一直采取审慎包容态度。但未来相关领域要实现增强创新活力、降低市场进入壁垒、避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目标,还有诸多重点问题需要关注。
德国曼海姆欧洲经济研究中心院长、德国反垄断委员会成员阿希姆·瓦姆巴赫(AchimWambach)所著《不安的变革:数字时代的市场竞争与大众福利》一书近期在中国出版。该书关注的正是如何在发挥市场经济作用前提下,通过竞争政策规范数字化变革中的企业行为,并最终增进大众福利。
瓦姆巴赫表示,在强调竞争的经济政策指导下,德国规模前100大企业的营业收入占GDP比重在过去几十年中持续下降,有效保护了中小企业的生存、稳定了就业。
但他也坦言,数字化变革对这种稳态构成了冲击,领先科技企业的市场份额持续扩大,并在不断大量追加研发支出,不断拓展创新边界并扩大自身优势,市场集中趋势不断加强,且存在企业滥用市场势力损害大众福利现象。对此,德国和欧盟的应对方式是完善反垄断法律法规和开展国际合作,推出GAIA-X等欧洲数据平台等。
值得注意的是,欧盟委员会近日公布了《数字服务法案》及《数字市场法案》草案,旨在明确数字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并遏制大型网络平台恶性竞争行为。
德国政府宏观经济顾问托马斯·费泽介绍,《数字市场法案》草案将大型平台企业称为“市场守门人”(Gatekeeper),因为其具有制定市场准入门槛的能力,并针对这类平台提出了“守门人法规”。此前欧盟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和执行都耗时较长,此番立法体现出对提升执法速度和效率的追求,并力图在动态和静态效率之间取得平衡。
规范平台经济竞争模式,中国亦动作频频。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针对互联网平台企业作出更多细化规定。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主任、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黄勇表示,反垄断法初衷是防止市场上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在数字经济中实现这一目标,关键在于认识数字经济领域的反竞争效果,其中有两个重点、难点问题:一是对数据属性和意义进行明确;二是结合相关市场的界定认识反竞争行为的发生场景。
在司法部政府法制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富成看来,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可预期、无歧视的营商环境是需要国家提供的制度公共品。但电商平台企业特别是超大规模的电商平台企业承担了对平台上众多市场主体的治理功能,也要在电商经济制度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协同培育平台间和平台上的良好商业生态。
中国信通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监管研究部主任李强治亦指出,平台企业一系列新的经济社会角色使其在生态治理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大大提升,政府直接治理所有市场主体的传统模式不再适用,构建政府与平台协同的多元治理体系应是未来平台经济治理模式设计的主要方向。(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