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强化目标导向,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这些重要论述,明确了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战略意义,深化了对创新发展规律的认识,完善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体系布局,为新时代新征程更好发挥企业创新主力军作用指明了方向,我们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
充分认识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重大意义
(一)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实现高质量发展,要牢牢把握创新第一动力,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将关键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里,推动科技创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企业是市场主体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企业创新已经成为我国科技创新事业的重要策源地,为国民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国家安全和人民生活质量改善作出了重大贡献。要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作用,不断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持续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支撑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二)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迫切需要。构建新发展格局,要紧紧扭住创新这个牵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牛鼻子”,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历史机遇,抢收新科技浪潮的“科技红利”。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是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的需要,也是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需要。只有不断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才能增强工业体系和产业体系的活力和竞争力,不断催生新市场和新需求,培育形成完整内需体系,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
(三)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是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的关键所在。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要始终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企业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有利于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升产业化水平,发挥创新要素集聚效应,构建协同高效创新体系。要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优化创新布局,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更好把科技力量转化为产业竞争优势,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准确把握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主要任务
企业是一大最活跃的创新力量,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关键在于实现创新体系协同高效、科技经济深度融合、创新生态优化完善,建设创新引领的现代产业体系。
(一)构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体系。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培育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解决好“由谁来创新”“动力在哪里”“成果如何用”等问题,促进创新主体充满活力、创新链条有机衔接、创新效率大幅提高。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组建创新联合体,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打通从科技强到产业强、经济强、国家强的通道。打造关键技术自主创新的“核心圈”,构筑技术和产业的“朋友圈”,形成带动广泛的“辐射圈”,推动重点产业进入全球价值链中高端。
(二)塑造大中小微科技企业协同高效的创新格局。着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全面建设创新型企业。科技型骨干企业要发挥引领支撑作用,更好履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使命担当,主动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推动大企业积极开放供应链,以大企业为龙头,结合中小微企业的创新灵活性,形成协同、高效、融合、顺畅的创新生态。培育企业创新平台和基地,整合集聚优势资源,促进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合作对接。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坚定企业发展信心,着力在推动企业创新上下功夫,激发涌现更多聚焦主业、精耕细作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强化企业创新资源要素集聚能力,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创新资源在更大范围内流动,营造充分释放企业创新活力的良好环境。坚持以科技自立自强为引领打造创新链,以提升韧性和竞争力为重点巩固产业链,以金融为纽带优化资金链,以人才队伍建设为抓手提升人才链。加快推动产业链完善升级,做好关键领域的固链、强链、补链、控链和融链,引领全链贯通和全要素融合创新,实现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和自主可控。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关键举措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作出全面部署,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贯彻落实。
(一)推动科技企业融通创新,全面提升创新链产业链水平。充分发挥企业市场主体和产业主体作用,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明确科技型骨干企业的主导地位,推动大中小微企业发挥能动作用,融通创新链产业链,全面提升创新链产业链水平。一是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科技型骨干企业要健全科技与战略管理职能,加强重大创新成果产出、行业共性技术研究、高端人才队伍建设等,成为原创技术策源地。聚焦产业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以及全链贯通、全要素融合的系统性创新和集成性创新,将知识创新与技术创新深度耦合,实现体系性突破。引导科技型骨干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和平台,超前布局产业前沿技术和颠覆性技术。开展前瞻性、储备性基础研究,以基础研究推动应用研究,在解决重大工程科技应用问题中总结归纳科学原理,以应用研究倒逼基础研究。推动科技型骨干企业向高校、科研院所以及中小微企业开放创新资源、提供技术牵引和转化支持,构建创新协同、产能共享、供应链互通的新型产业创新生态。二是推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为创新重要生力军。要加强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的支持,加大科技项目、人才计划等开放力度,着力提高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赋能活动针对性、政策扶持精准性,健全准入规则和退出机制,积极培育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要瞄准所属细分领域加大创新投入,掌握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技术,努力成为专精特新的创新主体,实现创新创富。三是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微企业融通创新。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领域,大力推进服务型共性技术平台建设,增强对企业的服务支撑能力。培育大中小微企业融通创新平台和基地,促进产业链上中下游对接和大中小微企业之间的业务协作、资源共享和系统集成,形成良好的产业链知识技术流动机制。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推动各类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向企业开放,加快科技成果在企业转化和产业化。
(二)以企业为主导,打造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以企业为核心构建科技和产业之间互融互通的桥梁纽带,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一是发挥企业产学研主导作用。促进科技成果更好由企业使用,逐步形成领军企业牵头、高校和科研院所协同推进的新局面。进一步强化企业作为出题人、主答题人和阅卷人的地位,推动更多任务由企业提出、企业成为研发主体。完善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的协作机制,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多形式合作关系,全面提升产学研协同创新效率,引导产学研等多方主体的协同联动和科研成果的贯通式转化。二是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立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型举国体制,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围绕事关国家安全、产业核心竞争力、民生福祉的重大战略任务,持续推进科技项目的“揭榜挂帅”“赛马制”,鼓励更多企业牵头和参与创新活动。推动企业牵头或参与国家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三是引导建立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利益分配和风险控制机制。完善的利益分配和风险控制机制是实现产学研深度融合行稳致远的有力保障。要加快扭转我国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渠道不畅、转化动力不足、转化机制不健全、高质量专利数量不够多的现状。兼顾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利益诉求,充分考虑创新的贡献率,明确界定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责、权、利,探索通过成果权益分享等方式合理分配创新成果。建立健全风险控制机制,完善风险评估体系和风险共担机制,拓展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和风险资金,有效应对成果转化风险、创新失败风险,提升创新容错率。
(三)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整体提升企业创新投入强度。构建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机构为支撑、社会资本为补充的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整体提升企业创新投入强度。一是扩大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规模与水平。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资金支持等方式组合,优化政府资金投入结构,建立多层次支持体系。在创新准备环节和研发环节增加或强化专门针对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引导税收优惠政策适当前移,推动普惠性政策“应享尽享”。细化财政补贴制度,对企业创新进行分环节分阶段补贴,重点加大初创环节补贴力度,培育扶持一批具有创新前景和商业潜力的科技企业。二是优化金融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政策工具箱,货币政策工具定向支持科技创新,优化金融体系风险监管追责机制以及考核体系,提高科技金融风险容忍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创新的支持,探索利用数字技术为企业增信,解决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拓展优化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新材料首批次保险补偿和激励政策。三是畅通科技企业市场融资渠道。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促进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融资链衔接。持续推动创业板、科创板、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制度创新,完善股权融资的资本市场体系。促进创业投资发展,鼓励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支持引导投资机构聚焦科技企业开展业务。支持科技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满足科技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
(四)进一步优化政策与环境,促进各类创新人才向企业集聚。营造企业创新人才良好发展环境,畅通人才流通渠道,提升企业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容纳力,促进创新人才向企业集聚。一是发挥企业家的重要作用。弘扬企业家精神,培养富有爱国情怀、勇于创新、诚信守法、承担社会责任、具有国际化视野的企业家。加强对企业家的战略引导和服务,支持企业家做创新发展的探索者、组织者、引领者,赋予企业家在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立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等决策方面的权利。鼓励企业家与科学家深度合作,加强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加快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二是推动企业培养一大批创新人才。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成为应用型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的共同体,围绕国家重大产业布局,加快推进产学研合作教育,大力培育工程技术人才、科学人才、引领人才。深化产教融合,完善校企联合培养机制,支持领军企业与高校联合办学育人,培养一大批卓越工程师和大国工匠。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各方面积极参与和支持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三是畅通创新人才流动渠道。破除人才流动中的体制壁垒和机制障碍,畅通科技人才在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之间的流动渠道。推动人才跨领域、跨区域、跨部门一体化配置,促进城乡、区域、行业等之间人才顺畅流动,鼓励更多科技人才支持艰苦边远地区等地企业创新发展。搭建人才沟通交流平台,为高层次科技人才开设绿色通道,加速科技人才向企业集聚。
(五)营造良好企业创新生态,激发科技创新内生动力。加快建立协同创新机制,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打造开放协同高效的创新环境。一是充分激发各类主体创新活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赋予企业创新更大自主权。完善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企业科技评价体系,落实国有企业创新的考核、激励与容错机制,健全民营企业获得创新资源的公平性和便利性措施,形成“创新不问出身、英雄不论出处”的政策环境。优化评价、服务、支持、激励政策,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支配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核心技术人员权利保护力度,健全人力资本定价机制,完善知识产权、技术交易市场。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工匠精神、企业家精神,培育科学精神、发展科学文化,塑造企业创新文化,营造尊重创新的社会氛围。二是统筹推进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发展。优化全国范围内科技创新的空间布局,重点打造以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为代表的世界主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增强科技创新的国际集聚带动能力。地方政府立足当地产业优势,以领军企业为中心整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资源,承接以产业为导向的科技计划任务,建立特色化协同创新的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构建区域创新合作与交流平台,破除行政壁垒和垄断,加强各区域间交流合作,促进创新要素集聚水平的整体提升。三是提高企业创新国际化水平。鼓励企业主动融入全球科技创新网络,深度参与全球科技治理,积极参与“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共享科技成果和科技发展经验。促进企业利用好全球科技成果、智力资源和高端人才,鼓励国内国际双向有序流动。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牵头成立产业创新领域的国际性科技组织,参与制定国际标准。鼓励外资企业设立研发中心和参与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吸引国际知名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推进开放型产业创新。(李晓红)
以文明互鉴探寻人类共同价值构建******
本报记者 陈 璐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指出:“当今世界正在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这是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变,新冠疫情影响深远,国际格局深刻调整,国际环境更趋复杂,人类社会面临着全球性挑战。面对这些变化与挑战,如何通过文明的对话和交流推动探寻人类共同价值的构建,寻求应对挑战的方法和路径?日前,在由清华大学举办的第五届“清华会讲”上,来自海内外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专家学者以文明互鉴和文明发展新形态为主题,从不同的视角探讨这一时代命题,尝试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方案。
把握文明互鉴的力量
国内外专家学者在对待不同文明的态度上形成高度共识。大家普遍认为,人类文明的多样性是客观存在的,世界也因文明的多样性而丰富多彩,人们应通过尊重文明形态的多样性、倡导不同文明对话交流、推动人类文明共同进步来深化文明互鉴,携手应对挑战、寻求机遇。
清华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所所长汪晖通过犹太音乐家流亡中国的故事,展示了不同国家的音乐家相互学习、相互启迪的动人场景。中国文化的包容与和谐为这种交流提供了良好的环境,这也从一个角度展示了不同文化之间交流互鉴的重要性。
印度尼赫鲁大学中国与东南亚研究中心主任狄伯杰通过阐述中国与印度在佛经、天文、文学、音乐、戏剧、语言等方面的交流,说明文明互鉴的重要性。他表示,中印文明的互鉴、文明的自省和文明的发展对世界进步有着特殊意义,必须承认和正视不同文明之间的差异,通过对话和交流增进共识、超越冲突。
埃塞俄比亚驻华大使特肖梅·托加介绍了埃塞俄比亚和中国的经贸合作和文化交流情况。他认为,文明互鉴是人类文明发展最基本的驱动因素之一,也是所有国家和人民的共同心愿。面对当今世界的巨大变化和不确定性,建立人类命运共同体恰逢其时。非洲和中国一直以来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相信通过“一带一路”建设等重要举措和中非之间持续深入的合作,能够为非洲和中国的未来,以及整个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提供更大助力。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驻华代表处代表、主任夏泽翰也指出,在这个不确定的时代,世界迫切需要开放的对话。为全球治理奠定坚实基础,有赖于全人类在思想和道德上的团结。
寻找人类共同的价值
人类文明的进步与共同价值的形成,基于各个国家的社会实践和不同的路径探索,也需要彼此之间进行深入的沟通对话。
韩国首尔大学原校长成乐寅从“韩流”的视角探讨构建文化共同价值。他说,上世纪90年代开始,韩国的音乐、电影等流行文化,以及韩餐等元素愈加在世界各国受到欢迎,加深了大家对韩国的印象。成乐寅认为,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独特的文化,希望年轻人可以更包容地了解其他国家的文化。文化的分享也能帮助年轻人打造共同的价值观,未来大家应努力寻找共同的价值观,让世界有机而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日本东京大学原副校长吉见俊哉梳理了日本东京的历史发展脉络,提出城市在发展的不同阶段有不同的理念,希望能够进一步发掘传统遗产的潜力,重新找回东京记忆,让人们回归慢交通、慢生活。他表示,日本城市所面临的一些情况和困境,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亚洲未来要面对的,因此,追求与历史的链接、探寻共同的价值观非常重要。
来自印度的迪瓦卡·阿查里亚是英国牛津大学东方宗教和伦理学方向的讲席教授,他从印度哲学讲到大乘佛教理论,最后落到现实中,通过谈及瑜伽的修行方法和生活方式等,提出印度及亚洲文明带来的启示。迪瓦卡·阿查里亚说,追求个人的和谐与社会的和谐是印度传统哲学中很关键的一点,这可与中国的传统哲学交流互鉴,共同促进人类文明的和谐统一。当今世界面临全球性的挑战,更加需要各国团结面对,以各国人民历史形成的价值追求为基础,采取共同行动,呼唤共同价值。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所长张志强探讨了中华文明中蕴含的全人类共同价值,以及如何通过这一共同价值的弘扬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习近平主席从历史中寻求智慧,从现实中探求答案,本着对人类前途命运高度负责的态度和以世界人民为中心的情怀,提出了“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张志强认为,全人类共同价值是反映世界各国人民普遍认同的价值理念的最大公约数,是超越意识形态、社会制度和发展水平差异的价值同心圆。同时,全人类共同价值是立足于中华文明长期历史实践和多元一体共同体实践而形成的价值观念,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是这个价值体系的精神标尺。
清华大学国学研究院院长陈来则系统阐述了儒家文明和全人类共同价值的关系,认为儒家文明提出的价值原理是人类共同价值的道德基础。例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公平的基础;“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是发展的基础;“和而不同”倡导宽容多元的对话,是民主的基础;“以德服人”是和平的基础;“天下为公”是正义的基础,等等。
中国式现代化与人类文明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我们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创造了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党的二十大报告也对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和特征作出概括,对中国式现代化的一些理论问题进行了系统回答。专家学者指出,这为世界其他国家和民族走向现代化和发展现代文明提供了全新选择和经验借鉴,为文明互鉴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了新的智慧和力量。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党委书记王立胜分析了西方的三种重要思潮,即多元文明冲突论、后现代主义的价值解构论、生态伦理的理论研究所面临的内生困惑,认为中国式现代化给出了中国方案,阐述了其中所蕴含的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
中国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副主任顾海良介绍了中国共产党成立到新中国建立之间的三次中国式现代化大讨论,展示了中国式现代化的学理和话语来源,认为新时代的中国式现代化更展现了其新境界。他表示,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经过百年探索得出的一个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的战略性思考,也是中国人所创立的人类文明新形态。
狄伯杰也非常关注中国治国理政的方案,认为中国的宝贵经验和卓越进步在过去几十年中激励和帮助了很多国家。他特别强调,中国提出的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以及中国式现代化等,为西方主导的治国理政的论述添加了新的视角。“中国梦会成为其他国家梦想的一个组成部分,因为我们有着共同的梦想,有着共同的愿景,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有着建设一个和平、安全、繁荣、开放、包容、生态、友好世界的愿望。”狄伯杰说。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