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省份新一届省级人大常委会、省级政府领导班子全亮相******
随着1月19日青海、江苏、甘肃、北京人代会结束,2023年全国31个省份省级两会全部结束,新一届省级政府、省级人大常委会、省级政协领导班子相继产生。
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9日选举陈刚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黎明、杨逢春、尼玛卓玛(女,藏族)、刘同德、张黄元、吕刚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吴晓军为省长,王卫东、才让太(藏族)、刘涛、杨志文(回族)、刘超、李宏亚、何录春、王海红(女)为副省长;选举汪洋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张泽军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9日选举信长星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樊金龙、魏国强、曲福田、陈星莺(女)、周广智、张宝娟(女)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许昆林为省长,马欣、胡广杰、夏心旻、方伟、李耀光、徐缨(女)、王晖为副省长;选举夏道虎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9日选举胡昌升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藏族)、马廷礼(回族)、胡焯、李沛兴、俞成辉、戴超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任振鹤(土家族)为省长,程晓波、张锦刚、赵金云(女)、李刚、雷思维、黄瑞雪、陈得信为副省长;选举王赋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王中明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9日选举李秀领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齐静(女)、张建东、庞丽娟(女)、闫傲霜(女)、侯君舒、于军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殷勇为市长,夏林茂、亓延军、靳伟、于英杰、谈绪祥、高朋、刘宇辉、司马红(女)为副市长;选举陈健为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寇昉为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8日选举景俊海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高广滨、范锐平、田锦尘、刘金波、贾晓东、郝国昆(女)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韩俊为省长,蔡东、刘凯、韩福春、李国强、贺志亮、杨安娣(女)、梁仁哲(朝鲜族)为副省长;选举张忠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徐家新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8日选举林武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杨东奇、孙立成、王随莲(女)、王良、范华平、王艺华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周乃翔为省长,曾赞荣、范波、宋军继、周立伟、陈平、李伟、邓云锋、王桂英(女)为副省长;选举夏红民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霍敏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8日选举张庆伟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乌兰(女,蒙古族)、张剑飞、陈飞、胡旭晟、周农、彭国甫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毛伟明为省长,李殿勋、张迎春(女)、李建中、王一鸥、秦国文、蒋涤非、周海兵为副省长;选举王双全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朱玉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8日选举祖木热提·吾布力(女,维吾尔族)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宁平、托乎提·亚克夫(维吾尔族)、木合亚提·加尔木哈买提(哈萨克族)、迪力夏提·柯德尔汗(柯尔克孜族)、平新来、王国和、买买提明·卡德(维吾尔族)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艾尔肯·吐尼亚孜(维吾尔族)为自治区主席,陈伟俊、玉苏甫江·麦麦提(维吾尔族)、陈明国、孙红梅(女,满族)、刘苏社、薛斌、王刚、麦尔丹·木盖提(维吾尔族)、凯赛尔·阿不都克热木(维吾尔族)为自治区副主席;选举田湘利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迪里夏提·沙依木(维吾尔族)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7日选举王蒙徽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艳玲(女)、马国强、刘雪荣、刘晓鸣、胡志强、杨云彦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王忠林为省长,董卫民、邵新宇、徐文海、盛阅春、张文彤、吴海涛、陈平(女)为副省长;选举侯淅珉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游劝荣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7日选举楼阳生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亚、何金平(白族)、李公乐、刘南昌、张建慧、苏晓红(女)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王凯为省长,孙守刚、刘玉江、宋争辉、孙运锋、张敏(女)、郑海洋、杨青玖、刘尚进为副省长;选举曲孝丽(女)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胡道才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7日选举沈晓明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军、刘星泰、苻彩香(女,黎族)、孙大海、闫希军、过建春(女)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冯飞为省长,沈丹阳、倪强、谢京(女)、陈怀宇、蔡朝晖(回族)、顾刚为副省长;选举陈国猛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戴军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7日选举徐麟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陶长海、王世杰、郭瑞民、桑维亮、王忠、杨永英(女,布依族)、李豫贵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李炳军为省长,吴强(侗族)、董家禄、蔡朝林、郭锡文、贾利军、张敬平(女)、罗强(苗族)、杨同光为副省长;选举李元平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茆荣华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7日选举郑栅洁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陶明伦、何树山、王翠凤(女)、杨光荣、刘明波(蒙古族)、韩军、魏晓明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王清宪为省长,费高云、张红文、张曙光、钱三雄、任清华(女,土家族)、单向前、孙勇为副省长;选举刘海泉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田云鹏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7日选举王炯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沈金强、屈谦、莫恭明、陈元春、欧顺清、赵世庆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胡衡华为市长,陈鸣波、胡明朗、郑向东、但彦铮、江敦涛、商奎、张安疆、张国智为副市长;选举宋依佳为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李永利为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7日选举刘宁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方春明、张晓钦、黄伟京、卢献匾(壮族)、杨静华(女)、刘有明、周家斌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蓝天立(壮族)为自治区主席,蔡丽新(女)、许永锞、许显辉、苗庆旺、凌志峰、廖品琥、李常官(壮族)、眭国华(女)为自治区副主席;选举房灵敏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黄海龙(壮族)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6日选举赵一德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庄长兴、郭青、方光华、李晓英(女)、樊维斌、杨广亭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赵刚为省长,王晓、徐大彤、叶牛平、戴彬彬、窦敬丽(女)、徐明非、钟洪江为副省长;选举王兴宁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韩德洋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6日选举黄楚平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宁生、叶贞琴、张硕辅、肖亚非、刘雅红(女)、谭玲(女)为副主任;选举王伟中为省长,张虎、王曦、张少康、张新、孙志洋、王志忠、冯玲(女)、吕玉印为副省长;选举宋福龙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张海波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6日选举蓝佛安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清宇、贺天才、谢红(女)、王纯、张志川、吴俊清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金湘军为省长,吴伟、刘旸、汤志平、李成林、赵红严(女)、杨勤荣、熊继军为副省长;选举王拥军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冯军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6日选举郝鹏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向群、陈绿平、杨关林(锡伯族)、于国安、张淑萍(女)、宫福清(满族)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李乐成为省长,王健、张立林(土家族)、姜有为、高涛、郑艺、霍步刚、靳国卫、郭彩云(女)为副省长;选举刘奇凡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郑青(女)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6日选举许勤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永康、贾玉梅(女)、聂云凌、李显刚、谷振春、杨廷双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梁惠玲(女)为省长,王一新、余建、李毅、王秋实、王岚(女)、韩圣健、王刚为副省长;选举张巍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党广锁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6日选举梁言顺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白尚成、董玲、杨培君、杨玉经、沈凡、沈左权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张雨浦为自治区主席,陈春平、买彦州、吴秀章、王立、刘军、冼国义、马宗保为自治区副主席;选举艾俊涛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安长海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6日选举洛桑江村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旦科、坚参、桑顶·多吉帕姆·德庆曲珍、王峻、张延清、许成仓、江白、唐明英、刘柏呈、李文革、孙献忠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严金海为自治区主席,陈永奇、任维、肖友才、甲热·洛桑丹增、罗梅、张洪波、王勇、郎福宽、斯朗尼玛、韦秀长、徐志涛、龚会才、旦巴、次仁平措为自治区副主席;选举王卫东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次登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6日选举孙绍骋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林少春、张韶春、段志强(蒙古族)、艾丽华(女,蒙古族)、李秉荣、吴艳刚(达斡尔族)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王莉霞(女,蒙古族)为自治区主席,黄志强、奇巴图(蒙古族)、包献华、郑光照、么永波、代钦(蒙古族)、杨进(蒙古族)、白清元为自治区副主席;选举刘爽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杨宗仁(蒙古族)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5日选举易炼红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金彪、高兴夫、吴晶(女)、刘忻、赵光君、暨军民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王浩为省长,徐文光、王文序(女)、卢山、王成国、张雁云、张家胜、胡伟、李岩益为副省长;选举傅明先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李占国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5日选举倪岳峰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董仚生、周仲明、张妹芝(女)、高云霄(女)、吴晓华、陈平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王正谱为省长,葛海蛟、时清霜、严鹏程、胡启生、金晖(女)、王立彤、董兆伟为副省长;选举刘昌林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黄明耀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5日选举喻云林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顺清、赵飞、李虹、张庆恩、马延和、殷向杰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张工为市长,刘桂平、衡晓帆、李文海、朱鹏、杨兵、谢元、范少军、张玲为副市长;选举陈辐宽为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李静为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5日选举周祖翼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周联清、庄稼汉、李德金、檀云坤、袁毅、江尔雄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赵龙为省长,郭宁宁、郑建闽、林文斌、李建成、常斌、林瑞良、王金福为副省长;选举迟耀云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金银墙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5日选举尹弘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殷美根、胡世忠、张小平、王少玄、朱斌、张伟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叶建春为省长,任珠峰、孙洪山、袁勤华、夏文勇、陈敏、史可、卢小青为副省长;选举马森述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傅信平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5日选举王晓晖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雁飞、罗强、祝春秀(女,彝族)、彭琳、宋朝华、王菲、刘坪、何延政、朱家德、何礼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黄强为省长,李云泽、杨兴平、叶寒冰、田庆盈、胡云、郑备(女)、段毅君为副省长;选举廖建宇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王树江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5日选举董云虎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钢淼、周慧琳、宗明(女)、陈靖、张全、徐毅松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龚正为市长,吴清、郭芳(女)、张小宏、刘多(女)、华源、解冬(女)、李政、张亚宏为副市长;选举李仰哲为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贾宇为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4日选举王宁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小三、宗国英、王树芬(女,藏族)、李文荣、徐彬、任军号、罗红江(傣族)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王予波为省长,刘非、张治礼、杨斌(彝族)、王浩、郭大进、纳云德(傈僳族)、杨洋(女,彝族)、岳修虎为副省长;选举冯志礼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张应杰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澎湃新闻 记者 岳怀让)
依法办好事关官兵切身利益的事 ******
依法办好事关官兵切身利益的事
——第79集团军某旅严格组织冬季军士选退工作的几段见闻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军士选晋和士兵退役工作事关官兵切身利益、事关部队人才培养保留,一直以来都是上下关注的热点敏感工作。新的士兵制度施行后,各级开展相关工作时,要把政策用足用好,让相关部门形成合力、高效有序组织开展工作,让广大士兵踏实服役、平稳退役,切实调动起方方面面的积极因素,为强军兴军事业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前段时间,第79集团军某旅在组织冬季军士选退工作时,严格按照新的士兵制度实施要求和相关考核标准,健全完善考评监督机制,依法依规确保工作不走形式、不搞平衡、不弄虚作假,所有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最大限度保留骨干人才,有效激发练兵备战动力。
关键词 依法组织
依据新规严密组织选晋考核
“这项课目考核时,我的确有几个动作没达到标准要求,没有计入总成绩……”前不久,第79集团军某旅组织冬季军士选晋考核时,所有考核课目均按照新的士兵制度要求组织实施,考核标准更加严格。看着自己的成绩单,二级上士李林不禁感慨:“整个考核既严格又透明,我很信服!”
新的士兵制度更加突出全面考察“政治思想、军事素质、工作实绩、作风纪律”等方面内容,无论是考核方式还是评比细则,都更加贴近实战需要,切实聚焦综合素质量才、瞄准备战打仗留才、坚持公平公正选才。“军士选晋事关部队战斗力建设,扎实开展好工作,加强法规学习是重要保证。”该旅领导介绍,开展工作前,他们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法规制度,高质量做好新政策解读和动员部署,旅领导及机关相关科室下沉工作重心,采取常委包干、工作组蹲点等方式,深入基层一线针对新法规政策进行辅导宣讲和指导帮带,向参考士兵和考核人员讲清“考核课目怎么设定”“考核标准有何变化”等。
考核场地设置不合规,当场叫停整改;参考士兵着装不符合要求,成绩取消……翻开考核实施方案,记者看到,军士选晋考核的标准条件、组织程序、评分原则等,全部按照上级下发的具体法规要求实施。考核过程中,他们还通过引入动态监控系统、交叉遴选基层风气监督员,对考核全程进行监督,若发现有不合规现象,当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二级上士张闯对理论考核环节印象深刻:“当天,旅队采取机上作业形式,由电脑随机出题、实时监控,有效杜绝了抄袭等问题。”
在随后的专业课目考核中,一名修理专业的军士提前几分钟完成操作。原以为自己能获得高分,却被考核组按照新的考核细则扣除了相应分数。“所有环节都不落,故障也成功排除,为啥被扣了分?”有官兵提出疑问时,考官当场调出考核录像,指出这名军士在维修扳手的使用上有错误,“维修扳手反着使用会加速装备机件磨损,影响装备使用寿命”。
记者在现场看到,“片面追求快”“不注重装备的正确操作规程”“缺乏敌情观念”等细节问题都会被指出。走下考场,这名军士感言,这次考核聚焦实战,考风也更纯正清爽,考出了每个人的真实水平,让“选上的硬气、落选的服气”。
关键词 公正严格
机关人员进驻一线现场评审
“评审时,机关人员进驻营连一起集中办理,当场亮分核实签字,我对评审结果很服气。”前不久,在军士选晋个人条件评审现场,勤务保障营二级军士长刘方凯在自己的评审结果上进行了签字确认。
刘方凯说,在确定参与重大任务、表彰奖励以及职业技能鉴定等定量加分项目中,评审组既严格把关,又做好解释说明工作,部分军士因缺少证书、通令等证明材料,最终被取消了加分。由于评审组工作严谨,没有人对评审结果提出异议。
“以往每到这个时候,由于竞争激烈,涉及选晋的军士都会密切关注自己及其他战友的成绩。稍有一点差错都会引起强烈反响。”参军20多年,刘方凯历经多次选晋。他记得,几年前一次选晋中,个别军士因档案中奖励处分情况与实际得分不相符,导致排名公示后出现争议。
依法依规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是开展好工作的重要基础。该旅严格对照新的士兵制度要求,对考评、选取、公示、监督等环节逐一明确标准细则。评审过程中,他们改进方式方法,采取进驻基层营连逐人过筛、现场亮分、签字确认的方式进行集中办理,并请风气监督员现场监督,发现不正当加分等问题后,立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这名同志是通过成人自考取得的大学专科文凭,按照规定应该为他加分”“这名同志曾经受到处分,应当扣除相应得分”……评审现场,人力资源科干事廖纪丞根据每名选晋人员的档案,逐条逐项宣布加分明细。相关人员一边聆听一边仔细核对,并进行表决。个别军士由于多报瞒报表彰情况和受处分事实,被当场发现并查询核实。
“公开透明的评审方式,使选拔晋升更加清晰明了,便于操作执行!”廖纪丞分析说,以前,评审阶段都是机关对照个人材料评审后直接向基层公示得分,这容易导致个别涉选人员由于不清楚具体情况提出异议,机关随后又要重新核准,严重的甚至会影响工作进程。此次评审过程中,他们分类型对同衔级军士集中统一审核办理,让各自得分情况一目了然,确保问题当场解决,从源头上杜绝了隐患。
关键词 提质增效
强化服务意识开展档案联审
前段时间,接到机关下发的档案问题清单后,面临退役离队的三营指挥保障连一级上士、“红旗车驾驶员”尹晓成一开始有些担心。
尹晓成此前是从外单位转隶而来,转隶时由于各种原因,没有详细核实档案。直到这个关键时刻,“入党志愿书信息不全”的问题才被相关部门发现。当时,尹晓成正在一心对年轻司机进行传帮带。担心会影响自己的退役安置,工作上难免有些分心。
与尹晓成的情况类似,机关审定档案时发现,作战支援营一级上士孙福东虽然多次立功,且都有相关证书奖章,但档案里部分表彰缺少认定材料。倘若无法及时提供相关证明,可能会影响后期安置时的积分排名。“原单位早已撤编,当时的相关负责人也已经联系不上了。安置竞争激烈,很小的差距也有可能错失优先选岗的机会!”孙福东顾虑重重。
以上情况不是个例。正当一些官兵为此发愁时,机关人力、组织、纪检等业务科室成立联审组,逐一梳理出问题关键,进行分工协作,帮助这些官兵联系原单位,核实开具相关证明材料,解决了大家的忧心事。
既要依法审定确保公平公正,也要依法维护官兵切身利益。该旅人力资源科科长李文博表示,以往退役军士档案经常出现缺项漏项等情况,导致部分即将退役的军士在安置工作时受到影响。他们通过联审的方式,依法依规为退役军士进行档案审定、手续办理,既有效杜绝了档案缺失、提交虚假材料等问题,也缓解了以往单个科室独自工作的压力,提升了解决问题的质效。
记者了解到,为及时完成审档工作,确保退役军士返乡后能快速安置,该旅还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提前开展工作,及时把问题拉单列条下发基层;统计相关人员的家庭住址和电话,指定联系负责人,方便后期跟进安置落户等事宜。
“机关办理手续既依法严格又贴心服务,我可以更加心无旁骛地开启自己的新征程!”顺利办理完所有转业手续后,孙福东满怀感激地说。
(本报记者 宋子洵 特约通讯员 王钟卫 通讯员 李俊霆 解放军报)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