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歌会友促交流 海峡合唱高峰论坛福州开幕******
中新网福州12月14日电 (记者 林玲)“合唱艺术是最贴近民众的艺术形式。通过参与合唱活动,可以推动两岸同胞彼此了解,拉近心灵距离。”14日,第十五届福州合唱音乐节暨海峡两岸合唱高峰论坛在福州开幕,台湾辅仁大学在读合唱博士宋振卿在论坛上分享了以上观点。
据福建省合唱协会会长邵宁介绍,第十五届福州合唱音乐节以“踔厉奋发向未来”为主题,旨在为广大市民搭建展示合唱艺术魅力的平台,丰富市民文化生活内涵,用合唱讲好福州故事,传播福州声音。
据悉,本届合唱音乐节将陆续开展“我为闽江唱首歌”主题活动、高峰论坛、线上合唱展演、合唱专场音乐会、福州合唱作品创作研讨会、第十五届福州合唱音乐节闭幕式音乐会等近十项特色活动。
作为合唱音乐节的重要活动之一,海峡两岸合唱高峰论坛也在当天开幕。
图为海峡两岸合唱高峰论坛现场。 谢贵明 摄宋振卿在论坛上表示,海峡两岸合唱高峰论坛为两岸合唱爱好者提供了交流合唱、密切感情、探讨合唱发展及两岸文化交流的良好平台,希望能有更多的两岸同胞相聚在这一盛会。
在本次论坛中,“后疫情时代如何开展合唱”“新时代下,如何接力带动台湾合唱破局?”等话题尤为引人关注,专家们从专业角度剖析、研讨,并与台下合唱团代表进行了互动和展示。
作为本届合唱音乐节的总导演,福建省合唱协会副会长张含弓表示,海峡两岸合唱高峰论坛作为两岸合唱爱好者交流的重要平台,提供了诸多专业“干货”,通过研讨共同分享合唱带来的快乐与美好,这也是两岸文化交流不断深化的体现。
据悉,本届福州合唱音乐节由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福建合唱协会主办,福州市文化馆承办。(完)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本报讯(记者刘玉)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使用教材、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 辽宁规定,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被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含教研员)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 在收费管理方面,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公开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同时,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30。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