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微信公号报道光明网记者******
编者按:近日,最高法微信公号推出“2022记者看法院”专题策划。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联合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陆续邀请日常采访最高法的“跑口记者”讲述2022年采访报道人民法院工作的体会和感受,并与读者一起重温他们的代表作品。1月7日,对光明网记者孙满桃进行了报道。以下为报道原文:
光明网记者孙满桃:有“底线” 公平正义才能“触手可及”
他们,可能是跑法院次数最多的人,走遍各地法院、听过各类案件;
他们,和法院干警一同战斗在第一线,将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一线牵;
他们,出门能扛“长枪短炮”,不是在采访,就是在去采访的路上;
他们,归来笔走风云,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
“记者看法院”专题策划重磅回归!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联合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近期陆续邀请日常采访最高法的“跑口记者”讲述2022年采访报道人民法院工作的体会和感受,并与读者一起重温他们的代表作品。
想看到这些“跑口记者”的庐山真面目吗?
想知道他们眼中的人民法院都是什么样吗?
一起来围观!
这位记者是谁?
光明网记者 孙满桃
有“底线” 公平正义才能“触手可及”
2022年,一部全景展现我国司法改革成果的电视剧《底线》火遍全网,话题频登热搜。由于选材于真实案件,让网友直呼“过瘾”。作为一部现实主义的电视剧,以大量细节展示案件审理全过程,这也从侧面反映出中国司法公开的力度。
弹指十年间,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
这十年,从“千里迢迢”到“家门口办事”,跨域立案服务四级法院全覆盖;设立互联网法院,网上官司网上打;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让“立案难”变成历史;完善冤假错案纠正机制,筑牢司法公信;用铁腕惩治失信被执行人,切实解决“执行难”……一件件,一桩桩,点点滴滴,人民法院努力让公平正义“触手可及”。
这十年,人民法院聚焦社会治理热点难点,回应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对性侵儿童、拐卖妇女儿童等案件,该判处死刑的决不手软;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严惩家庭暴力;依法从严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一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主犯被判处重刑;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
2022年,“跑口十年”,作为见证者、记录者、传播者,见证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落地生花!
代表作品
最高法:未超出必要限度的负面评价不构成名誉侵权
“小区大门口动用该房屋维修金,你们大家签了字,同意了吗?”
“不管怎样你们签的字违规,我们不认可……”
看着群里业主发表的言论,物业公司认为其侵害了名誉权,一纸诉状将业主告到了法院,要求该业主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那么,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物业监督事项作出负面评价构成侵权吗?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监督事项所作负面评价未超出必要限度的,不构成名誉侵权。
今日,最高法发布民法典颁布后人格权司法保护典型民事案例,其中就包括上述“物业公司因业主负面评价引发的名誉侵权”案。
根据最高法通报,原告某物业公司为某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被告吴某、案外人徐某系该小区业主。2020年12月11日,徐某在业主微信群内发了15秒的短视频,并在群内发表“小区大门口动用该房屋维修金,你们大家签了字,同意了吗?”“现在一点这个东西就这么多钱,到时电梯坏了,楼顶坏了等咋办,维修基金被物业套完了,拍拍屁股走人了,业主找谁去!”“真要大修没钱就自生自灭了,太黑心了”“所以这个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是迫在眉睫”“不管怎样你们签的字违规,我们不认可,要求公示名单”等言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在该群内制止吴某并要求吴某道歉,吴某继续发表“凭什么跟你道歉”“我说的是事实”等。
原告某物业公司认为被告吴某的言论侵害其名誉权,遂诉至法院,要求吴某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二审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民法典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依法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涉及业主的切身利益,被告吴某作为小区业主,在案涉业主微信群内围绕专项维修资金的申领、使用等不规范情形对原告某物业公司所作的负面评价,措辞虽有不文明、不严谨之处,但未超过必要的限度,不足以产生某物业公司社会评价降低的损害后果。
法院认为,物业公司系为业主提供服务的企业法人,对业主在业主群内围绕其切身权益所作发言具有一定容忍义务。
因此,被告吴某不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同时,法院认为,业主在行使监督权利时应当理性表达质疑、陈述观点。综上,判决驳回原告某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
最高法认为,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明确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监督事项所作负面评价未超出必要限度的,不构成对物业公司的名誉侵权,依法合理划分了法人、非法人组织人格权的享有与公民行为自由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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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两部”发布新规
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封尽封”
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教育挽救犯有较轻罪行的失足未成年人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其功能和意义在于,尽可能降低轻罪前科对未成年人回归社会的影响,促使其悔过自新、重回正轨。
为切实解决实践中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和相关记录管理不当导致信息泄露,影响失足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等问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会签下发了《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绝大多数省份都存在违规查询导致泄露信息案事件
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增加规定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但由于规定较为原则,实践中对封存的主体、封存的具体内容和程序以及查询的主体、内容、程序等把握不一,导致该制度在落实中出现封存管理失范,相关部门监管失序等问题。
如一些企业违法提供、出售、使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致使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泄露等。
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多次提出完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建议、提案。为此,2021年6月,“两高两部”就此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调研。
通过调研发现,绝大多数省份都存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封未封或者违规查询导致泄露信息的案事件,造成涉案未成年人在考试、升学、就业、生活等方面遭遇歧视,很多涉案未成年人因无法正常工作生活而无奈走上信访维权道路。
据司法机关统计,2017年4月至2022年4月,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80855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157962人,共计238817人。
“如果这么大一批罪错未成年人因犯罪记录失密造成就业难、入学难,可能会再次滑向犯罪深渊,使办案环节教育、感化、挽救的全部努力归零,影响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提问时说。
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共同制定了《实施办法》。
“我们在专项调研基础上着手起草《实施办法》。起草过程中,我们确实发现很多问题。”“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说,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但对于何种材料属于“相关犯罪记录”并未明确。这导致司法实践中有些地方认为未成年人违法记录,如绝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宣告无罪、社区矫正、接受专门教育、行政处罚等不属于“犯罪记录”,因此不在封存范围,致使涉案未成年人前科劣迹材料泄露;有些地方认为犯罪记录仅限于判决、不起诉等终局处理结果,而强制措施记录、立案文书、侦查文书、刑罚执行文书等过程文书均不包含在封存范围内,导致有的案件在侦查、起诉环节各种信息资料已经不当泄漏,判决作出后再进行封存为时已晚。
对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材料“应封尽封”
记者注意到,《实施办法》对犯罪记录的封存作出了进一步明确,并特别强调既要封存办案过程中形成的纸质材料,也要封存相关电子数据。各地公安机关将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严格做到“应封尽封”。
《实施办法》明确了18周岁前后实施数个犯罪的犯罪记录封存问题。即在年满十八周岁前后实施数个行为,构成一罪或者一并处理的数罪,主要犯罪行为是在年满十八岁周岁前实施的,被判处或者决定执行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当对全案依法予以封存。
《实施办法》在封存内容方面力求全面。即对于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材料“应封尽封”。
一是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程序中的材料,在诉讼终结前一律加密保存、不得公开;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后,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相关部门应当主动对自己掌握的未成年人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对于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后未封存的成年人卷宗封皮应当标注“含犯罪记录封存信息”,并对相关信息采取必要保密措施。
二是对于未成年人不予刑事处罚、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起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记录;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帮教考察、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工作的记录也应当依法封存。
三是对于涉及未成年被害人的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也要注意对未成年人的信息予以保密。四是对于2012年12月31日以前办结的案件符合犯罪记录或者相关记录封存条件的,也应当予以封存。
刑期超过五年的,依法不予封存犯罪记录
《实施办法》规定,对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封存机关应当对其犯罪记录解除封存:(一)在未成年时实施新的犯罪,且新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刑罚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二)发现未成年时实施的漏罪,且漏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刑罚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三)经审判监督程序改判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成年后又故意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载明其之前的犯罪记录。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成年人身心未完全成熟,依法应当予以特殊优先保护,但实践中也要坚持宽严相济,对罪行较轻的,着力教育感化挽救;对涉嫌严重犯罪的,依法批捕起诉,刑期超过五年的,依法不予封存犯罪记录。
封存案件材料不得授权网络平台通过互联网直接查询
记者注意到,《实施办法》对犯罪记录封存的保密措施和保密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司法部将指导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落实犯罪记录封存相关卷宗材料的保密管理、电子档案信息的加密保存,严格落实相关工作人员的保密要求,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对不当泄露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或者隐私、信息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保密责任到位。
《实施办法》明确承担犯罪记录封存以及保护未成年人隐私、信息工作的公职人员,不当泄漏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或者隐私、信息的,应当予以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给国家、个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鉴于线上系统缺乏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单独录入、管理及加密的设置,《实施办法》特别规定电子档案信息也应当封存,即第10条规定“对于电子信息系统中需要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数据,应当加设封存标记,未经法定查询程序,不得进行信息查询、共享及复用。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数据不得向外部平台提供或对接”。确保了对全部案卷材料封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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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斯拉砍一刀,新势力慌了?有门店紧急培训销售话术******
中新经纬1月9日电 (牛朝阁)20万元至30万元的新能源车市场要“卷”起来了。近日,特斯拉再度降价,Model 3下探至22.99万元,Model Y下探至25.99万元。
业内人士认为,特斯拉降价意在获得更多订单。特斯拉降价的车型主要集中在20万元至30万元的价格区间,对定价在这个范围内的其他新能源车企来说,“压力倍增”。
“尤其是那些销量较低的新势力,头部企业降价后,这些车企的车型竞争力就会下降,跟随降价,才能维持销量,以换取增长的可能。”江西新能源科技职业学院新能源汽车技术研究院院长张翔对中新经纬说。
中新经纬走访发现,特斯拉降价后,部分新势力车企如临大考,有销售人员紧急开会培训如何应对,但目前多数新势力车企并未推出促销活动。
特斯拉用“史上最低价”抢销量?
1月6日,特斯拉中国官网显示,特斯拉国产车型大幅降价,其中Model 3起售价由26.59万元降至22.99万元;Model Y起售价由28.89万元降至25.99万元。
1月6日午间,特斯拉对外事务副总裁陶琳在个人认证的微博表示,特斯拉价格调整的背后,涵盖了无数工程创新,实质上是独一无二的成本控制之极佳定律:包括不限于整车集成设计、产线设计、供应链管理、甚至以毫秒级优化机械臂协同路线。
2022年7月,面对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马斯克曾在二季度财报电话会上称,汽车售价处在一个尴尬的水平,特斯拉不能因为越过了负担能力的界限,就把售价提高至高水平,然后需求骤降,希望在某个时候能降低汽车售价。
据乘联会数据,特斯拉中国在2022年12月交付了5.58万辆,较上月下降了44%。
据悉,马斯克在2022年年初定下了交付量提升50%的目标,而特斯拉近日公布的年度产销数据显示,2022年,该公司全年交付量为1313851辆,同比增长40%,但距离完成KPI还差十个百分点。
“特斯拉降价说明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激烈,部分新能源车企面临产能过剩、产能利用率不高的现状,特斯拉希望通过降价来获得更多订单,以此提高市场占有率。”张翔说。
谁慌了?
最先感到压力的是那些车型定价相近且销量并不高的造车新势力,特斯拉降价后,定价在20万元和25万元附近的车型就要跟特斯拉短兵相接。
以具体车型为例,2022年10月初,Model 3的售价还在27.99万元,而现在购车,只要22.99万元,Model Y更是从31.69万元降至25.99万元,降幅均超5万元。
蔚小理主力车型售价方面,小鹏汽车的P7官网起售价为23.99万元,处在销量爬坡阶段的准主力车型G9官网起售价为30.99万元;蔚来汽车的ET7、ET5、ES7起售价分别为45.8万元、32.8万元和46.8万元;理想汽车的L7、L8、L9起售价分别为33.98万元、35.98万元和45.58万元。
其他新能源车企方面,在20万元至30万元这个热门价格区间内,竞争十分激烈,有广汽埃安的LXPlus(起售价为28.66万元)、VPlus(各版本售价为18.98万元至26.98万元起);问界M5(25.98万元起);极狐汽车的阿尔法T(21.88万元起)、阿尔法S(22.38万元起)、福特电马的跃世后驱版(24.99万元起)、无疆后驱豪华版(28.89万元起)等众多车型。
中新经纬此前走访发现,在特斯拉2022年10月底官宣降价后,不少车企都在一个月内选择了跟进,接连推出促销活动。如北京朝阳区多家华为体验店推出了针对问界M5和M7的保险、选装优惠;福特电马更是直接选择下调Mustang Mach-E全系车型的售价,降幅在2万元左右。
1月8日下午,特斯拉再次大降价后的第一个周末,中新经纬来到北京市朝阳区一家新势力门店,店内的销售人员正准备开会培训,而开会的主题为学习应对特斯拉降价。
北京市朝阳区一家小鹏汽车的销售人员则表示,“特斯拉降价后,有客户问我卖车是不是变难了?当然我们希望它涨价,但如果一个汽车品牌频繁降价,你还信任这个品牌么?它肯定不保值。”
但中新经纬走访发现,大部分新势力车企目前并没有推出促销优惠。
“目前没有价格变动的信息,为了消费者权益,正常都不会轻易涨价或者降价。”北京市朝阳区一家理想汽车的销售人员说。
“现在没有任何促销活动,全北京的门店都一样,后续是否会涨价还要看市场的情况。”北京朝阳区一家华为问界门店销售说。但他随后表示,店内有此前活动时的订单,25.98万元起售的问界M5可以24.48万元拿下,“还有一堆赠品,能直接换俩华为Mate50”。
据报道,对于特斯拉降价,小鹏汽车内部相关人士回应称,小鹏汽车有自己的销售节奏,会根据自身情况决定产品售价及促销活动,而非跟随其他车企。
蔚来汽车创始人、董事长、CEO李斌在被问及特斯拉频繁降价,为何蔚来价格相对稳定时,曾公开表示,价格稳定是对用户负责,从企业战略层面讲,特斯拉做法可以理解,但从消费者角度来说,值得商榷。
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发文指出,10万元的电动车还不能满足大空间的家用需求,而燃油车的10万元车型已经是家用车型的重要选择。电动车替代燃油车,核心就是价格竞争,背后是产业创新和成本控制。
张翔认为,在头部车企降价后,其他车企的产品竞争力就会下降,跟随降价,才能维持销量,以换取增长的可能。
从二级市场表现来看,Wind数据显示,1月9日盘后,港股市场上,小鹏汽车跌5.00%,报38.95港元/股;吉利汽车跌2.35%,报11.66港元/股;理想汽车跌0.60%,报82.95港元/股;零跑汽车跌0.53%,报27.95港元/股;长城汽车涨1.18%,报10.30港元/股;蔚来汽车涨3.12%,报81.05港元/股。
(更多报道线索,请联系本文作者牛朝阁:niuchaoge@chinanews.com.cn) (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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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