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一角 资料图片
深学细悟,天南海北同频共振
在会议室、报告厅、办公室,在教室、宿舍、工程现场……北京交通大学师生准时守候在屏幕前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盛况。
莽莽高原,茫茫雪域,一望无际的旷野之中,青藏线犹如钢铁巨龙,蜿蜒于世界屋脊。在国家西部战略规划重点项目“青藏铁路格拉段道岔更换和信号系统改造工程”现场,北京交通大学铁路卫星导航实验室师生怀着激动的心情线上聆听了报告。实验室学生郭旗说:“从一名在校研究生到施工现场的一线工作人员,看着一辆辆列车奔驰在雪域高原,为青藏高原注入源源不断的发展动力,我更加坚定决心,要让青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火热实践中绽放绚丽之花。”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扎根中国大地,回答时代之问,激励人心,催人奋进。
2022年10月16日,北京交通大学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第一时间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题展开交流研讨。连日来,校领导以上率下,结合讲授形势与政策课、党课、巡听旁听二级中心组学习等多种渠道与方式,深入师生、深入基层,紧密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新观点、新论断、新思想广泛开展宣讲,同时聚焦学校实际与学科特色,引导广大干部师生积极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实践的支撑与动力。
形势与政策课“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教研组集体备课会上,气氛热烈。“要对学生讲清贯穿其中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实践逻辑,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形势与政策课第一教研组组长韩振峰说。
用“青言青语”讲好时代故事,让党的二十大精神“声入人心”。北京交通大学学生微宣讲团牵头举办“‘交融二十大,踔厉向未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宣讲活动(北京专场)”,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9所高校的青年宣讲人带来了精彩的主题宣讲。
美好蓝图已绘就,奋楫扬帆正当时。学校组织3000余名师生分批参观北京展览馆“奋进新时代”主题成就展,同上一堂行走的爱国主义“大思政课”,凝聚喜庆二十大、奋进新时代的磅礴力量。
在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学校50名师生代表参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宣讲团首场报告会。会后,大家纷纷表达心声,要坚定理想信念,听党话、跟党走,在实际学习、工作、生活中锤炼过硬本领,把个人理想和奋斗自觉融入党和国家的发展中,踔厉奋发,勇毅前行。
北京交通大学“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带头人、土木建筑工程学院院长高亮(中)与团队师生在一起。资料图片
勇担使命,创新交通特色人才培养
功以才成,业由才广。党的二十大报告把“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摆在突出位置。
为助力“交通强国”战略,北京交通大学长期以来对人才培养战略细致谋划,早在2004年就积极探索有效的培养模式,开设了“詹天佑班”“茅以升班”。2020年,学校成立詹天佑学院,这是为发挥“智慧交通”一流学科群领域优势而设置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特区。
“3+5”本博连读,书院制、导师制、学分制,“天佑下午茶”“天佑殿堂论”“天佑大师享”等丰富的学术活动……从培养模式到管理方式,从成长空间到学术氛围,从专业能力到综合素质,詹天佑学院让众多学子在学海自由翱翔,致力于培养基础学科的一流科学家和智慧交通领域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怀抱梦想,脚踏实地,砥砺前行,科研报国,努力成长为引领智慧交通发展的未来科技领军人才,为实施交通强国、科技强国战略贡献青春力量!”詹天佑学院首届学生樊世豪在收听党的二十大报告后更加明确了未来的努力方向。
近年来,北京交通大学持续推进人才培养建设改革,着力培育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红果园里,大批师德高尚、学术精湛的教师引领学生在国家重点实验室、前沿科学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高端智库等国家级科研平台收获学术成就;红果园外,交大人在青藏铁路、重载运输、高铁建设等国家重大工程屡建功勋。
中国大地上,交大青年深入助力冰雪健儿的风洞辅助训练系统研发、深入内蒙古科左后旗的旅游规划、深入云南偏远的富宁县的公益桥建设……在一次次“知”与“行”的实践中,交大人夯实专业知识,理解“科学家”责任,筑起“交通强国”梦想。
北京交通大学校园景色 资料图片
知行合一,助力交通强国建设
科技兴则国家兴,创新强则民族强。党的十八大以来,北京交通大学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响应科技强国、交通强国的建设要求,以特色引领和创新赋能为“两个轮子”,主动谋划,对接国家重大需求,为国家重点铁路建设项目注入动力,奋力推进交通科技自立自强。
“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科技创新的系列表述掷地有声,让科研工作者心潮澎湃。
全国政协委员、无党派代表人士、学校轨道交通控制与安全国家重点实验室首席教授钟章队表示,作为交通人,我们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二十大精神,落实好科技强国、交通强国、人才强国战略,瞄准交通领域的瓶颈和短板,破解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推动我国从轨道交通大国迈向轨道交通强国。
研发国内首套全自动无人驾驶系统,实现自主化技术零的突破;攻克高性能磁性液体制备与密封技术难题,打破国外技术垄断;创建轨道安全状态监测方法和轨道变形识别预警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构建城市地下工程建设的安全保障技术体系,达到世界领先水平;研发国际领先的新一代智慧型城市轨道交通牵引供电系统、多模式储能系统,引领中国新能源轨道交通车辆发展……一个个中国乃至世界第一,见证着交大和国家的蓬勃发展,交大人的光荣与梦想早已与“交通强国”紧密相连。
“奋进新征程,北京交通大学将瞄准事关国家安全和经济建设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在承担大项目、培养大人才、服务大工程、形成大成果、推进大转化上继续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作出更大贡献。”王稼琼表示。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09日 05版)
重视数据产权制度设计 加快建设数字中国******
作者:唐树源(上海杉达学院法学系教师、数字商务研究中心副主任)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数字中国的建设具有基础性价值。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数据产权、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及数据要素治理制度作出部署。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整个数字经济的发展都有着关键性价值,厘清数据产权制度是构建数据基础制度的基础性工作。
数据产权制度的关键性问题
要素市场运行的前提是产权配置清晰,产权不清的数据资源必然会限制数据市场的流通和交易。有关数据产权问题,早在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就强调“要制定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交易相关制度,完善数据产权保护制度”。有关数据产权的讨论,需要关注如下几点关键性问题:
第一,有关数据产权的立法规定散见于各地政策性文件中,国家层面尚无统一的立法规定。特别是在2021年之后,各地有关数据要素的政策性文件出台较多,而数据产权的内容主要分散在各类文件中,各地的规定也有所不同。主要存在各地政府“自我赋权”“模糊处理”“规定不全面”等问题,这也就促使此次《意见》的出台,明确了数据产权制度的重要性,对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有着定分止争的作用。接下来从国家层面制定数据产权相关的统一性规定已经非常必要,尤其是在《意见》的指引下细化数据确权的制度性内容是当务之急。
第二,数据确权不应只有所有权的确立,而应当构建符合数据独特属性的权属体系。当前国内外研究数据产权主要局限在所有权的问题上,这将不利于数据要素的市场运营和交易。数据具有有限排他、可分割、动态调整和技术依赖的独特属性,不能等同于石油等自然资源的确权思路,更不应当停留在所有权的层面。因而此次《意见》提出的数据确权治理路径是“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充分考虑到了数据的独特价值,更好地平衡了数据权属与市场应用发展。
第三,构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机制。《意见》提出要“探索建立数据产权制度”,其中包括“建立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的分类分级确权授权制度”,说明数据产权不能“一刀切”。从分类上看,数据可以分为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每一类数据相关联的主体和内容都是不同的。如公共数据的主体涉及面更广,不同阶段会有不同的参与主体,权属的确立就更难,但公共数据的开放又更为重要,所以平衡两者之间关系的难题就摆在了决策者面前。同时,各类数据的授权机制同样重要并有所不同,这无疑增加了数据产权制度的复杂性。平衡好数据各类权利保护并兼顾效率最大的结果是数据产权运营的重要追求。
构建“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
《意见》提出“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这是接下来数据产权确立的核心内容。对于此项较新的治理机制,需要注意理解如下问题:
一方面,“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基于数据所有权特殊性的分离权利。所有权、持有权、经营权、使用权、占有权等都是产权体系中重要的构成,持有权不同于使用权和经营权,更加突出对数据资源的掌控,是脱离于所有权的分离权利。之所以设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本质上也是因为数据资源所有权的不确定性。
另一方面,数据“三权”的分工和定位是不同的。 “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对于数据资源的掌控权利,如个人对个人所有的数据持有权,公司对公司所有数据的持有权,公共管理部门对公共管理服务中产生数据的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是对于数据的加工处理活动的使用权利,持有并不代表着有权对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在数据授权加工中尤为明显,因而使用权所涉及到的主体就更为多元。“数据产品经营权”是对于数据产品的经营性权利,数据从一开始的资源形态,经过加工处理,最后形成为数据产品,可以经营并产生收益。随着数据交易市场的快速发展,未来各类数据产品会更加多样和丰富,这也容易引发市场竞争的垄断和不公平性,因而更加公平、开放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建立数据产权制度需要同步解决的问题
当数据不确权,就会限制数据的流通交易,而当数据产权机制确立后,随着数据广泛流通使用,势必会遇到其他方面的各类问题,如各方权益保护、安全、合规等方面的难点问题,需要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关注:
第一,健全数据要素权益保护制度。数据相关的权益保护主要包括数据财产权益和人格权益的保护。针对不同类型的数据保护内容是不一样的,如个人数据重点在于隐私保护与个人信息保护,企业数据的重点在于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数据较为复杂,可能同时包含个人数据和企业数据的内容。随着数据交易运营的快速发展,多方主体参与会使得各方权益保护更为重要。同时,数据也会经历动态发展的过程,针对不同时期的数据权益保护也不尽相同,实践中需要更加细化不同流程和阶段,并进行分类分级保护。
第二,重视数据全流程合规能够更好保护数据产权。数据产权制度的确立本质上就是从根源上划清各方主体的数据权益,确保数据运行的合规。此次《意见》指出要“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完善数据全流程合规与监管规则体系”“ 统筹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当前,数据合规已经逐步被重视并引入企业实践中,此后的数据合规需要结合“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全面梳理并总结,明确各方权利和责任。以数据合规为契机,全面开展数据产权保护工作是较好的切入点,有助于建立起公平、经济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环境。
第三,安全是数据全流程的底线原则,数据产权制度也需要动态调整,适应数据市场的发展。此次《意见》指出要“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把安全贯穿数据供给、流通、使用全过程,划定监管底线和红线。”数据产权制度本质上是根据数据独特产权属性而创立的,当数据要素市场需要更合适的产权制度的时候,当前的数据产权制度进行不断调整也是必然的。这当中首要保障的就是安全底线,安全体现在数据权属、内容、技术、载体等层面,也贯穿于数据交易、授权、加工、开放、共享等全过程。有了安全的保障,使得数据产权制度更加坚固,数据要素的市场活力方能够充分释放。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