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休挖期”与“保护基地” 青海政协委员建言保护“软黄金”******
中新社西宁1月17日电 (祁增蓓)制定冬虫夏草合理采挖与控制政策、严格禁止商业性质的挖幼虫、卖幼虫行为、建立冬虫夏草野生种质资源保护基地……正在召开的青海省两会上,青海省政协委员为保护“软黄金”冬虫夏草建言献策。
资料图为2022年6月24日,研究团队在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市巴塘乡,调研冬虫夏草野生资源和采挖现状。 中新社发 魏立新 摄中国冬虫夏草的产量占世界产量的98%,而青海冬虫夏草占中国60%以上的产量,是世界冬虫夏草当之无愧的主产区,也是青海省虫草产区农牧民增收的重要来源。冬虫夏草天然资源十分宝贵,因此也被称为“软黄金”。
据统计数据,青海省冬虫夏草年产量约80吨至100吨,年产值180亿元(人民币,下同)至200亿元,数百万农牧民因此受益,特别是在核心产区,冬虫夏草成为农牧民家庭主要收入来源。
资料图为2022年6月23日,研究团队在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市巴塘乡,采集野生冬虫夏草。 中新社发 魏立新 摄青海省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副所长魏立新17日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冬虫夏草产业的发展关乎百万农牧民生计与稳定。
“超时超限采挖,可能导致冬虫夏草子座子囊孢子在成熟前就被挖走,随后几年冬虫夏草产量便会不断下降,最后影响的还是当地的农牧民。”魏立新希望,青海能尽快制定冬虫夏草合理采挖与控制政策,设立冬虫夏草采挖控制区,实行可控制性采挖。
魏立新说,同样迫在眉睫的还有对采挖期限的规定。“南方有休渔期,我们可以设置休挖期。由于海拔、气候差异,具体时间可与当地政府、牧民等商讨后决定,建立适合各产区的冬虫夏草‘采挖期’与‘休挖期’制度。”
青海省政协委员、玉树藏族自治州工商联副主席格扎与魏立新有同样的想法,他告诉记者,近两年来,玉树在协调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方面不断努力,对冬虫夏草的采挖变得更加规范,牧民的生态意识也在不断提高,对冬虫夏草的保护也朝着好的方向发展。
资料图为2022年6月22日,研究团队在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市巴塘乡,采集的野生冬虫夏草标本。 中新社发 魏立新 摄格扎说,相比于产量下降给牧民造成收入下滑的影响,他更加担心不规范的采挖对生态和资源带来不可估计的后果。
“2012年左右,我们在调研时发现有些冬虫夏草主产区的草场被转包,由于经济利益的驱使,承包商往往采取毁灭性的采挖,包括采挖冬虫夏草幼虫,使得冬虫夏草资源难以实现自我修复。”魏立新说。
魏立新认为,除了严格控制私人采挖转让,禁止商业性质的挖幼虫、卖幼虫行为之外,还应在冬虫夏草自然生态系统保存完整、代表性强,核心资源集中分布或生态脆弱需要休养生息区域,建立冬虫夏草野生种质资源保护基地。
据记者了解,业界呼吁青海省政府建立冬虫夏草保护区始于2010年。魏立新提出,在确保冬虫夏草和生态环境不受损害的情况下,可开展冬虫夏草管护巡护、生态修复、调查监测等活动,进行非破坏性科学研究观测、标本采集,既有利于科研,让冬虫夏草物种得到更好的繁衍和适度的开发,又有利于增加地方农牧民的收入。
“如果能有保护基地,我们的冬虫夏草就会得到更好的保护,我相信牧民也愿意基地设立在自家草场。”格扎说。(完)
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作者:崔玉丽(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励共同奋斗创造美好生活,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让人民群众过上好日子,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 民生事业夯实执政之基 民生连着民心,民生凝聚人心。我们党从成立时起,就高度重视民生改善和社会保障。早在1922年,党的二大宣言中就提出了设立工厂保险、保护失业工人等改良工人待遇的主张。瑞金时期颁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设专章规定了社会保险问题。新中国成立初期,政务院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逐步实行劳动保险制度”的要求,于1951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毛泽东同志指出,“要把衣、食、住、用、行五个字安排好,这是六亿五千万人民安定不安定的问题”,强调恢复社会生产以保障最基本的民生需求。改革开放后,我们党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社会保障作为改善人民生活的基础民生工程,稳步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始终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邓小平同志强调:“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讲,正确的政治领导的成果,归根结底要表现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上,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上。”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要时刻把人民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治国有常,利民为本,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人民是党执政兴国的最大底气。只有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才能守住人民的心,筑牢党长期执政的坚实根基。 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努力在推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办好各项民生事业、补齐民生领域短板。新时代十年来,我们党采取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把就业、教育、医疗、社保、住房、养老、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社会治安等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一个一个解决好,持续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一是打赢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国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近一亿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960多万贫困人口实现易地搬迁,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奇迹,实现了“小康”这个中华民族的千年梦想。二是不断健全完善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就业质量显著提升,就业结构持续优化,教育普及水平实现历史性跨越,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三级网络不断健全。三是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健全,全民医保目标基本实现,为人民创造美好生活奠定了坚实基础。社会保障制度已成为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制度安排。四是优化收入分配制度,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城乡、地区、收入差距持续缩小,共同富裕取得新成效。经过持续奋斗,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6500元增加到35100元,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医疗卫生体系,教育普及水平实现历史性跨越,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十亿四千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更多改革成果可及性增强,人民生活全方位改善。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未来五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新征程上要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第一,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夯实增进民生福祉的物质基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着力扩大内需,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业新体系,统筹推进高质量经济发展和高质量民生保障。第二,完善分配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相协调相配套的制度体系。坚持多劳多得,鼓励勤劳致富,促进机会公平;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财富积累机制。第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人人都有出彩的机会。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公平,健全学校家庭社会育人机制,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就业帮扶,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完善人民健康促进政策,优化人口发展战略,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重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第四,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兜牢民生底线。健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落实异地就医结算。特别是不断完善面向老年人、妇女儿童、残障人士等群体的社会福利制度,推动慈善事业、社会救助不断发展,建立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