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绿能大规模扩产 光伏行业竞争加剧******
1月17日晚间,隆基绿能公告,公司与陕西省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公司拟在陕西省西咸新区投资建设年产100GW单晶硅片项目及年产50GW单晶电池项目。隆基绿能表示,签订投资协议有利于公司充分发挥技术和产品领先优势,进一步提升产能规模,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
业内人士表示,近年来光伏行业需求旺盛,并吸引了一些上市公司跨界涌入,在龙头企业大举扩张产能的背景下,光伏产业链将面临洗牌。
密集扩产
作为全球组件出货量最大的公司,隆基绿能近期密集开启扩产。1月10日晚间,隆基绿能宣布,拟将西咸乐叶年产15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变更为西咸乐叶年产29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该项目将导入公司自主研发的HPBC高效电池技术。隆基绿能表示,目前,HPBC电池产品量产光电转换效率超过25%。年产29GW单晶高效电池项目预计2023年9月整体完成竣工验收并全面投产。
2022年12月,隆基绿能公告,拟投资30亿元在安徽省芜湖市建设二期年产15GW单晶组件项目。
据中国证券报记者统计,近一个月来,隆基绿能宣布的扩产项目包括100GW硅片、79GW电池和15GW组件等。
经济性凸显
隆基绿能表示,目前公司单晶电池产能与单晶硅片、组件产能不匹配,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对于隆基绿能的扩产,业内人士表示,显示出公司持续看好光伏市场。值得注意的是,2022年末,硅片价格开启调整。对此,隆基绿能在接受机构调研时表示,随着产业链价格的连续调整,光伏发电系统的经济性凸显,市场需求释放。2022年第四季度,公司硅片和组件出货量均实现环比增长。2023年,公司将进一步提升硅片自用量比例,预计将超过60%。
隆基绿能表示,随着光伏产品价格下行,需求将进一步放量,预计2023年全球光伏市场将延续高增长态势。公司将依托在硅片和组件环节形成的技术优势、成本优势、渠道优势以及良好的履约能力和品牌知名度,深度发掘客户多样化需求,不断推动硅片和组件出货量持续增长。
需求旺盛
2022年以来,光伏行业持续开启扩产潮,头部企业隆基绿能、通威股份、晶澳科技、天合光能等纷纷宣布大规模扩产。同时,火热的市场吸引众多企业跨界涌入光伏领域。
据PV Tech不完全统计,2022年光伏行业新建组件扩产项目规模超400GW。业内人士表示,随着新建项目投产,落后产能将面临淘汰。
中信建投认为,随着上游环节价格下降,组件环节盈利有所恢复。近年来,国内集中式光伏需求被高企的硅料价格压制,随着硅料价格逐步下降,预计2023年国内集中式光伏占比将提升。另外,欧洲、美国等海外市场需求将维持高速增长。
隆基绿能创始人、总裁李振国表示,根据隆基能源研究院的预测,到2030年,全球新增光伏装机量将达到1500GW-2000GW。这一装机规模相当于2021年新增装机量的10倍。
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