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
中新网11月17日电 17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司法局发布《关于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不再区分居民家庭购房资格的顺位。
《通知》优化完善了商品住房销售方式,不再区分居民家庭购房资格的顺位,登记购房人的资格复核不再按照户籍所在地、稳定就业地及社保年限进行顺位排序;将原来的无房居民家庭、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普通购房家庭三类优化为无房居民家庭(含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以下简称“无房(棚改)家庭”)、普通购房家庭两类。
《通知》明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开发企业自行组织销售,不再实施公证摇号:1.首次开盘的“双限地”项目及其后续批次房源;2.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源;3.登记购房人数在房源数(不含200平方米及以上)2倍以内的房源。
《通知》规定,明确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且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2倍及以上的房源,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
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2倍(含)至3倍之间的,按照无房(棚改)家庭、普通购房家庭两类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无房(棚改)家庭优先选购的房源不低于对应房源数的70%,剩余房源用于普通购房家庭选购。
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对所有报名成功的无房(棚改)家庭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若无房(棚改)家庭不足房源数3倍的,由普通购房家庭按照公证摇号顺序递补。(中新财经)
【专访】中网联副秘书长张勇:我国多主体参与的诚信建设格局初步形成******
12月7日,以“守信互信 共践共行 携手推进网络诚信建设”为主题的2020中国网络诚信大会在山东曲阜举行。本次大会由国家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山东省人民政府指导,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山东省网信办主办,济宁市人民政府、央视网承办。
在大会网络媒体和社交平台诚信建设论坛期间,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副秘书长张勇接受光明网记者采访时表示,诚信是互联网发展的重要基石,加强诚信建设是网络空间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当前,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企业履责、社会监督、网民自律的多主体参与的诚信建设格局。
监制:张宁 廖慧
统筹:李政葳
采访:王丽媛 孔繁鑫
拍摄/后期:曾震宇 张悦鑫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