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现代化”将为世界永续发展再辟通途******
(中共二十大·观察)“中国式现代化”将为世界永续发展再辟通途
中新社北京10月18日电 题:“中国式现代化”将为世界永续发展再辟通途
中新社记者 聂芝芯
“中国式现代化”作为一个政治词汇,被写入中共二十大报告,引起海内外关注。
作为一项创举,中国式现代化在理论和现实层面正对世界产生影响,展示了一条通向永续发展的可行之路。
现代化是世界性潮流,实现现代化是各国人民的共同向往,也是几代中国人的夙愿。100多年前,孙中山提出的《建国方略》,被称为近代中国谋求现代化的第一份蓝图。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持续探索中国式现代化道路。
“工业化”、“四个现代化”、现代化“三步走”战略、“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两步走”战略安排……中国式现代化的图景越来越清晰,现代化建设的进度条越来越快。
10月16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 中新社记者 蒋启明 摄中国用几十年时间走完了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工业化历程,实现全面脱贫、小康梦想成真,创造了一个个经济社会发展奇迹,从“现代化的迟到国”转变为“世界现代化的增长极”。这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完成时部分”。
“全面小康之后还要现代化”,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再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中国式现代化的“进行时部分”。最终要在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把中国建设成“一个幸福的国家、一个现代化的国家”。
在此节点,中共二十大发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动员令,并基于一系列实践经验,对中国式现代化进行了系统阐释。
“现代化”曾被视为“西方的发明”,话语基本为西方所垄断。中国人民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副院长王义桅认为,“中国正在给人类现代化留下自己的定义”。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张占斌则指出,中国式现代化“使世界现代化道路和现代化模式由单数变为复数,重构了世界现代化理论新谱系”。
回顾历史,西方国家率先走上现代化之路,将现代化与西方化划等号一度盛行。一些“非西方国家”照搬西方现代化模式,反而迷失了自己,陷入发展陷阱。
正如习近平17日在参加中共二十大广西代表团讨论时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扎根中国大地,切合中国实际。
中国基于国情走出一条“非西方化的现代化”之路,向世界表明“走得对、走得通”,也能“走得稳、走得好”。
王义桅认为,中国式现代化是一种“自己主场的现代化”,启迪发展中国家走符合自身国情的现代化道路,增强他们“你能够成为你自己,实现万类霜天竞自由”的信心。
置于世界现代化版图上看,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副院长周文指出,现代化不是西方经典模式的单选题,而是世界各国共同探索的开放题。
不仅如此,中国式现代化对于当前西方现代化困境也具有观照意义。
中共二十大报告概括了中国式现代化的五大特征——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
与之相对照,西方现代化被认为是“以资本为中心的现代化、两极分化的现代化、物质主义膨胀的现代化、对外扩张掠夺的现代化”。
在周文看来,中国式现代化凸显人与人、人与自然、人的物质世界与精神世界的和谐,而西方现代化制造了一种冲突感,贫富分化、社会失序等乱象预示着西方现代化模式的失灵,“西方需要调整观察世界的视角”。
从面向未来的维度上看,中国式现代化所蕴含的进步的价值底色,尤其是注重人与自然关系和谐、国与国关系和谐,对人类如何应对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具有破题意义。
当前,世界百年大变局加速演进,从地缘冲突到环境问题,人类社会面临一系列风险。破坏性、扩张性的现代化老路,已遭到越来越多质疑。人类未来需要新的价值参照。
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些表明,中国式现代化是可分享、可持续、具有包容性的现代化,契合人类未来。
从文明的高度来看这份现代化的中国方案,王义桅认为“它不仅推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也推动人类文明永续发展”。(完)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系列解读⑤强化种业企业创新能力 切实推进种业振兴行动****** 作者:林青宁、毛世平、王晓君,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抓住耕地和种子两个要害”“把种业振兴行动切实抓出成效,把当家品种牢牢攥在自己手里”。作物育种和种子产业发展对于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科技创新是突破前沿育种关键技术,培育战略性新品种的源头,对我国种业发展至关重要。当前,以市场化为导向的育种模式已是种业创新大势所趋,然而我国种业企业科研创新能力相对较弱,严重制约了我国种业创新链的延长。亟须强化种业企业创新能力,切实推进种业振兴行动。 近年来,我国种业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取得了一定进步,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生物育种企业创新平台建设已较为完善。当前国内典型种业企业普遍拥有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等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技术创新平台,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创新能力。且隆平高科等种业企业已具备了较完善的国外研发体系布局。二是典型生物育种企业科企合作模式初步形成。当前国内典型种业企业不仅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还与各类学会建立了长期深入的合作。且首农集团等企业与国外机构在生物技术育种等方面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三是典型种业企业创新产出逐渐丰富,在市场准入(审定、登记)品种、发明专利、科技进步奖等方面取得明显进步。“十三五”以来,隆平高科、登海种业等种业企业不断培育出双抗绿色高产的动植物品种。 当然,在成绩的背后,我国种业企业创新发展仍面临诸多难题:一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完善。种业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存在制度、认知和执行层面的问题,导致品种侵权行为仍较为普遍。二是种业品种同质化严重。新《种子法》实施以来,市场新品种“井喷”,但突破性品种缺乏,种子供给低价竞争,影响企业研发投入。三是种业项目偏离产业化应用。当前项目申报管理基本由科研人员出题并答题,产业需求导向不足。企业在科技论文等方面的劣势,影响了项目申报的成功率。四是科企合作形胜于质。目前科企合作多是联合申请项目,一旦项目结束合作关系就解体,两者为松散型合作。人才合作也多局限在简单的技术指导层面。五是科研院所与企业存在“同质竞争”。目前科研院所种业创新也偏向于生物育种,打破了原有科研院所基础研究、企业应用研究的平衡,挤压了种业企业的利润空间。 针对当前制约种业企业创新发展的系列问题,必须进一步优环境、活机制,提高种业企业创新动力与效能。 一是构建知识产权利益分享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构建知识产权参与分配的利益机制,建立原始品种权人和实质性派生品种权人的利益分享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建设,推动知识产权社会共治,打通知识产权保护通道,培育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 二是优化品种审定制度,推动品种由“多乱杂”向“多专优”转变。完善现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制度,提高审定门槛,适当提高现行审定指标标准,减少品种数量,提高品种质量,使真正有实力品种脱颖而出,提高企业创新的内在动力。加快建立分作物分子指纹库,严格和规范品种审定和登记“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通过技术手段把牢品种准入关。强化品种标准样品管理,开展品种符合性验证试验,为强化品种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加强种业科技项目产业化属性,增加种业企业经费支持。增加种业专项科技创新项目数量,增加种业企业获取科研经费支持的渠道,保障有实力的种业企业能够获得相应的科研项目以及研发经费支持。对种业企业融资方面给予支持,对产业化发展企业实施低息支持,尤其企业用于科技创新研发、基地建设方面的投资可给予无息支持。 四是引导科企合作深度融合,促进联盟运行由虚转实。创新项目形成机制,由企业根据产业需求提出技术难题,政府组织监督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项目招标,构建企业“出榜”“评榜”+政府“发榜”+科研院校“揭榜”的机制。建立共建共享机制,完善联盟成员间的利益联结和分配机制,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效率。积极推动联盟实体化,适合以股份合资的方式实现实体化的要加快引导,适合以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方式实现资源整合的要给予政策支持。 五是强化科研院所生物育种基础研究属性,完善生物种业科研成果共享机制。多措并举强化科研院所做好种质资源的收集、分析、挖掘工作,进行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并完善科研成果信息共享机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鼓励科研院所向社会公众公布科研成果和相关的知识产权信息,将生物种业科研成果转让给典型种业企业进行新品种培育,实现科研成果的开放共享。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